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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时间:2009年02月18日 浏览:
关于“省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、推荐”的通知

各相关本土av :

   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的政治教育工作,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材观和择业观,更好地推进我校研究生的就业工作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[浙教电传(2009)19号 ](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》)的文件精神,请各本土av 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、推荐工作。

  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推荐名额:各本土av 按毕业研究生10%的比例评选推荐。具体推荐人数如下:

    人文本土av 5名,化学本土av 4名,数学本土av 3名,物理本土av 2名。

    二、评选名额: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[浙教电传(2009)19号 ](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》)的文件精神,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按5%的比例确认,我校2009年将评选出7名优秀毕业研究生,报省教育厅确认。

    三、评选条件:

    (一)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。

    (二)在校期间,学习成绩优秀,科研成果突出。理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发表(或录用)的论文一篇,SCI上发表(或录用)论文的优先考虑;文科毕业生一般要有以第一作者在二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(或录用)的论文。

    (三)在校期间获校级“优秀研究生干部”、校一、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1次(项)以上(含1次)。

    (四)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
    四、评选程序:

    (一)3月2号前请各本土av 将推荐学生所填的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纸质一式两份)交至研究生部综合科;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部综合科(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逾期不予保留名额。

    (二)3月4日前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联评。评选出7名省优秀毕业研究生,并进行公示,接受监督。

    (三)3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进行确认。

    联系人:李老师  电话:86598061

 

 

研究生部

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

附件:
优秀毕业生登记表.doc